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周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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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1月2日從廣東省人社廳獲悉,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fā)了《關(guān)于調整2022年度廣東省工傷保險長(cháng)期待遇發(fā)放標準的通知》(以下簡(jiǎn)稱(chēng)《通知》)。記者梳理發(fā)現,本次調整規定了全省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調整公式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公式,明確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等工傷保險長(cháng)期待遇調整辦法。
傷殘津貼:“托底線(xiàn)”提至4511元/月
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是怎么調整的?《通知》明確,根據粵人社規〔2019〕20號文件有關(guān)規定和調整公式,確定2022年廣東省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人均調整額288元。
具體而言,按照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進(jìn)行調整。即:202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傷殘人員分別定額加發(fā)288元、307元、326元、345元;對于經(jīng)定額加發(fā)后仍低于全省“托底線(xiàn)”4511元的人員,按照4511元的標準予以發(fā)放。
為更好地保障2022年新享受一級至四級傷殘津貼人員基本生活,《通知》規定此類(lèi)人員如其核定的傷殘津貼仍低于4511元/月的,從其首次享受之月起也調整按照4511元/月的標準發(fā)放。
生活護理費:分兩類(lèi)人員和兩類(lèi)地區分別調整
在生活護理費方面,《通知》明確,將按照“分類(lèi)指導、平穩過(guò)渡”的原則,實(shí)行“普遍調整辦法”和“特定人員特殊調整辦法”的兩種方式。
普遍調整辦法。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六十四條規定,全省各市分為兩類(lèi)地區進(jìn)行調整:一類(lèi)地區是高于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廣州、深圳、珠海市及省本級(執行廣州市參數),按照該市2021年城鎮非私營(yíng)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調整基數(廣州、深圳、珠海市分別為12024元、12964元、10121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生活護理費分別按照其調整基數的60%、50%、40%、30%比例計算。
另一類(lèi)地區是其他18個(gè)地市,統一按照2021年全省城鎮非私營(yíng)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調整基數(即10025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生活護理費分別按照該調整基數的60%、50%、40%、30%比例計算,即分別為6015元/月、5012.5元/月、4010元/月、3007.5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護理費且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繼續享受生活護理費的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按上述標準調整發(fā)放;2022年度首次享受生活護理費的人員,也按照上述標準核定發(fā)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按照“普遍調整辦法”調整的生活護理費標準比其調整前享受標準降低的人員,暫不按照“普遍調整辦法”進(jìn)行調整,改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生活自理障礙等級人員在原享受標準的基礎上分別加發(fā)130元/月、120元/月、110元/月、100元/月,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加發(fā)。
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定額加發(fā)80元
2022年廣東省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調整額為80元?!锻ㄖ访鞔_,將按照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進(jìn)行調整。
即:2021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定額加發(fā)80元,如果屬于工亡職工配偶或者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則每人每月加發(fā)107元,如果屬于工亡職工配偶且是孤寡老人的則每人每月加發(fā)134元。
對于經(jīng)定額加發(fā)后仍低于2022年所在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所在市有多個(g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就高原則確定)的,調整至所在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額發(fā)放。
五至六級工傷傷殘人員:傷殘津貼由所在單位調整發(fā)放
根據《通知》,對五級至六級工傷傷殘人員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享受且2022年1月1日起仍繼續享受的傷殘津貼,其用人單位可以參照本通知相關(guān)辦法予以調整發(fā)放標準(五級、六級傷殘津貼調整額可參照分別不低于269元/月、231元/月的標準)。此外,基本養老金低于原傷殘津貼的人員需予以補發(fā)差額的,以2022年調整后的同等情形應發(fā)傷殘津貼標準減去同期調整后的實(shí)際基本養老金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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