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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僅供您參考:1、賭博罪是以營(yíng)利為目,聚眾賭博的行為,如果僅是為了消遣、娛樂(lè )的偶然行為不構成犯罪。2、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認定為賭博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對于情節輕微,還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3、以營(yíng)利為目的,通過(guò)網(wǎng)絡(luò )聚賭的,按開(kāi)設賭場(chǎng)罪處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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